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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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雷威對於違反遊戲管理條款之釋義
強制離線:強制將遊戲帳號或特定角色離線,立即結束其遊戲之進行。
角色停權:強制將遊戲角色封鎖,使其角色無法使用遊戲之權利。
帳號停權:強制將遊戲帳號封鎖,使其帳號無法使用遊戲之權利。
角色刪除:強制刪除特定角色,使其角色無法使用遊戲之權利。
終止會員服務:強制終止此遊戲帳號一切使用遊戲之權利。
會員刪除:強制刪除相同身分證申請的所有遊戲帳號及其遊戲權利。
遊戲管理條例(請避免下列行為,違者將依照情節進行相關處理)
管理與處罰事項 | 違規次數與管理辦法 | |||
假造個人資料註冊 | 會員無法提出相關身份證明時 | |||
終止會員服務 | ||||
不當名稱 (含角色、商團、傭兵、稱號及遊戲中團體聚合之場所) |
經確認違規 | 復權後 三日內未刪除 |
第二次復權後 三日內未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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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房帳號或角色對應之帳號限期三天內刪除,未刪除予以停權 | 大房帳號或角色對應之帳號停權七天 | 大房帳號或角色對應之帳號終止會員服務 | ||
假冒官方人員 | 第一次違規 | |||
終止會員服務 | ||||
惡意妨礙GM值勤 或客服中心運作時 |
第一次違規 | 累犯 | 持續累犯或情節重大者 | |
強制離線或 結束通話後停權一天 |
帳號停權三天 | 帳號停權七天 | ||
發言不當/公開頻道罵髒話/洗頻 (視情節大小) |
第一次違規 | 第二次違規 | 第三次違規 | |
帳號停權一天 | 帳號停權三天 | 帳號停權七天 | ||
未能配合線上GM查緝作業、使用外掛 (含自動練功、軟硬體加速、破解封包等) |
第一次違規 | 累犯 | ||
終止會員服務 | 會員永久刪除 | |||
使用外掛(含自動練功、軟硬體加速、破解封包等)經系統記錄 | 第一次違規 | 累犯 | ||
終止會員服務 | 會員永久刪除 | |||
散佈外掛/外掛消息/散播私服 (含自動練功及軟硬體加速) |
第一次查獲屬實 | 累犯 | ||
強制離線並終止會員服務 | 會員永久刪除 | |||
利用BUG進行遊戲 (含散播宣傳情節重大者) |
第一次查獲屬實 | 累犯 | ||
強制離線並終止會員服務 | 會員永久刪除 | |||
欲以現金購買遊戲幣、道具、虛擬點數 | 第一次違規 | 第二次違規 | 第三次違規 | |
帳號停權七天 | 終止會員服務 | 會員永久刪除 | ||
欲以遊戲幣、道具、帳號、虛擬點數換取現金 | 第一次違規 | 第二次違規 | 第三次違規 | |
帳號停權七天 | 終止會員服務 | 會員永久刪除 | ||
涉及非法案件、帳號、角色、道具、金幣、點數等 | 經官方循線追查 | |||
鎖定清查涉案電磁記錄 (請與客服中心聯絡) | ||||
回報資料故意造假或刻意陷害他人 | 第一次違規 | 第二次違規 | 第三次違規 | |
帳號停權三天 | 帳號停權五天 | 帳號停權七天 | ||
危害本公司權益 (含嚴重毀謗言詞、散播不實謠言、侵權等) |
第一次違規 | |||
終止會員服務並刪除 | ||||
電磁資料記錄異常 | 經查證明確屬實 | |||
鎖定清查異常電磁記錄 (請與客服中心聯絡) | ||||
擺攤標示價格與實際內容物價格不符 | 第一次違規 | 第二次違規 | 第三次違規 | |
帳號停權三天 | 帳號停權七天 | 帳號停權七天 |
特別聲明
- 若發生以上條款未涵蓋等任何侵害遊戲平衡或會員權益之情形,GM將依當下案發情況處理。所有違規的停權動作不會個別通知使用者,但玩家可於官方網站查詢停權的原因與時間。
- 所有累犯的定義,皆以相同身份證字號內所有帳號計算。若您帳號裡的一個角色因「未能配合線上GM查緝作業、使用外掛」被終止服務契約者,當其他同身分證下登記的帳號/角色也因同樣的問題而被終止服務契約,則皆視為累犯的行為。
- 會員帳號因違反規定而遭Playwith懲處終止會員服務契約或會籍永久刪除者,Playwith得視情節請求損害賠償。
- 請玩家遵守以上規定,若因違反條款而受到處分,以致付費服務相關損失皆由玩家自行負責。
- 本管理條款由普雷威股份有限公司修訂更新,請玩家經常查閱並配合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