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時間:2025年6月10日—6月16日(5個工作日)
一、項目名稱:福建省勝佰龍體育用品科技有限公司泳鏡、泳圈、泳帽、泳衣、騎行鏡、滑雪鏡、雨衣遷建項目
二、建設地點:福建省石獅市鑫強路8號光電信息產業園7幢廠房
三、建設單位:福建省勝佰龍體育用品科技有限公司
四、環境影響評價機構:龍巖市藍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
福建省勝佰龍體育用品科技有限公司選址于福建省石獅市鑫強路8號光電信息產業園7幢廠房,建設單位擬租賃現有廠房,購置安裝注塑機、油壓機、高頻機等生產設備及環保設施,項目建成投產后年產泳鏡500萬副、泳圈50萬個、泳帽30萬個、雨衣20萬件、泳衣30萬件、騎行鏡50萬副、滑雪鏡50萬副。
六、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地表水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項目生活污水經出租方化糞池處理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石獅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純水制備反滲透廢水回用于冷卻塔循環補水,不外排;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清洗、研磨廢水經廠內設置的廢水處理設施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排放標準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表1中B級標準限值以及石獅市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后通過市政污水管網排入石獅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因此,項目建設對周邊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項目注塑、油壓、漸變、強化廢氣經收集后引至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通過1根35m高排氣筒排放;項目貼合、印刷廢氣經收集后引至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通過1根35m高排氣筒排放。項目廢氣污染物均可做到達標排放,因此,項目建設對周圍環境空氣影響較小。
3、聲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項目通過對高噪聲源設備采取減振隔聲等降噪措施,維持各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避免因設備運轉不正常時造成的廠界噪聲升高。因此,在項目正常生產過程,廠界噪聲排放可以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不會發生噪聲擾民現象。
4、固體廢物影響及處置措施
項目pvc膜邊角料、廢包裝袋、廢離子交換樹收集置于一般固廢間,外售相關廠家回收利用;廢切削液、廢金屬碎屑、化學品空桶、廢活性炭、污泥、網板清洗廢水、廢潤滑油、含油抹布等按相關規定進行收集、暫存、管理,并委托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定期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在落實好各項固體廢物處置措施后,本項目固體廢物不會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眾參與情況
項目網上公示,建設單位和評價單位均未接收到有關項目的群眾反饋意見。
八、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九、在擬作出審批意見公開時間范圍內,公眾反饋意見的聯系方式:
電話:0595-83051217
地址:石獅市行政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編:3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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