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石獅市交通和港口發展局行政許可公示(第一批)
序號 | 立案時間 | 案由 | 執法類別 | 執法法律依據 | 執法法律條件 | 執法決定日期 | 辦理程序 | 辦理結果 |
1 | 2025/6/3 |
泉州市文升建材貿易有限公司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外) |
行政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第406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09號第三次修訂)第二十四條、《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交辦運函〔2019〕1391號)第十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12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7號修正)第六條。 | 1.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運輸車輛; 2.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4.擁有50輛及以上重型載貨汽車(總質量為12噸及以上)或者牽引車的道路貨物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標準建設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或者使用符合條件的社會化衛星定位系統監控平臺。 5.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經營的,應當具有與所運輸大型物件相適應的超重型車組(運輸長度在14米以上或寬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貨物的車輛,或者運輸重量在20噸以上的單體貨物或不可解體的成組(捆)貨物的車輛)。 6.從事冷藏保鮮、罐式容器等專用運輸的,應當具有與運輸貨物相適應的專用車輛,專用容器、設備、設施應當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7.從事集裝箱運輸的,應當具有與運輸集裝箱相適應的車輛,車輛還應當有固定集裝箱的轉鎖裝置。 8.從事網絡貨運經營的,應當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關于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要求,并具備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交互處理及全程跟蹤記錄等線上服務能力。 9.網絡貨運經營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0.網絡貨運經營者應按照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上傳運單數據至省級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 | 2025/6/3 | 受理(窗口經辦人,0.5個工作日)→審查(現場踏勘及窗口負責人審核,2個工作日;)→決定(分管領導審批,0.5個工作日;窗口經辦人辦結,即辦)。 | 獅運管貨許〔2025〕24號 |
2 | 2025/6/4 |
石獅市華盛安順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變更許可事項(含擴大經營范圍) |
行政許可 |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交通部令2005年第6號發布,交通運輸部令2023年第12號修正 |
第十九條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變更許可事項、擴大經營范圍的,按本章有關許可規定辦理。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變更名稱、地址等,應當向作出原許可決定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貨運站名稱、經營場所等備案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向原辦理備案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辦理備案變更。 | 2025/6/4 | 受理(窗口經辦人,0.5個工作日)→審查(現場踏勘及窗口負責人審核,2個工作日;)→決定(分管領導審批,0.5個工作日;窗口經辦人辦結,即辦)。 | 獅運管貨許〔2025〕25號 |
3 | 2025/6/4 |
石獅市藝盛冷鏈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外) |
行政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國務院令第406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09號第三次修訂)第二十四條、《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交辦運函〔2019〕1391號)第十條、《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12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號公布,2019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7號修正)第六條。 | 1.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并經檢測合格的運輸車輛; 2.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4.擁有50輛及以上重型載貨汽車(總質量為12噸及以上)或者牽引車的道路貨物運輸企業,應當按照標準建設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平臺,或者使用符合條件的社會化衛星定位系統監控平臺。 5.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經營的,應當具有與所運輸大型物件相適應的超重型車組(運輸長度在14米以上或寬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貨物的車輛,或者運輸重量在20噸以上的單體貨物或不可解體的成組(捆)貨物的車輛)。 6.從事冷藏保鮮、罐式容器等專用運輸的,應當具有與運輸貨物相適應的專用車輛,專用容器、設備、設施應當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7.從事集裝箱運輸的,應當具有與運輸集裝箱相適應的車輛,車輛還應當有固定集裝箱的轉鎖裝置。 8.從事網絡貨運經營的,應當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關于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要求,并具備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交互處理及全程跟蹤記錄等線上服務能力。 9.網絡貨運經營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0.網絡貨運經營者應按照相關技術規范的要求上傳運單數據至省級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 | 2025/6/3 | 受理(窗口經辦人,0.5個工作日)→審查(現場踏勘及窗口負責人審核,2個工作日;)→決定(分管領導審批,0.5個工作日;窗口經辦人辦結,即辦)。 | 獅運管貨許〔2025〕26號 |
4 | 2025/6/6 |
泉州旭川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終止經營 |
行政許可 |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2012年交通運輸部令第1號公布,2022年交通運輸部令第30號修正)第十八條 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之日30日前告知原許可或者備案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并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注銷手續。 | 1.具有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資質; 2.終止經營之日起提前30日提出申請。 | 2025/6/6 | 受理(窗口經辦人)→決定(窗口負責人審批;窗口經辦人辦結)。 | 獅運管貨許〔2025〕2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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