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石獅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行政執法公示(行政處罰)第四批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號 | 當事人 | 立案時間 | 案由 | 執法類別 | 執法法律依據 | 執法法律條件 | 執法決定日期 | 辦理程序 | 辦理結果 |
1 | 閩泉石城管執法罰決〔2025〕027號 | 陳翠玲 | 2025年4月7日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 陳翠玲于2022年1月對其位于石獅市西洋路1號碧桂園7號樓2梯405室的房產進行改造,在原有層間框架梁上增加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涉嫌存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違法行為,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應予處罰。 | 2025年5月2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繳納罰款 |
2 | 閩泉石城管執法罰決〔2025〕028號 | 郭凌云 | 2025年4月7日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 郭凌云于2022年1月對其位于石獅市西洋路1號碧桂園7號樓1802室的房產進行改造,在原有層間框架梁上增加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涉嫌存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違法行為,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應予處罰。 | 2025年5月2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繳納罰款 |
3 | 閩泉石城管執法罰決〔2025〕029號 | 林文森 | 2025年4月7日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 林文森于2022年1月對其位于石獅市西洋路1號碧桂園7號樓801室的房產進行改造,在原有層間框架梁上增加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涉嫌存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違法行為,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應予處罰。 | 2025年5月2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繳納罰款 |
4 | 閩泉石城管執法罰決〔2025〕031號 | 劉華砌 | 2025年4月7日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 劉華砌于2022年1月對其位于石獅市西洋路1號碧桂園7號樓802室的房產進行改造,在原有層間框架梁上增加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涉嫌存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違法行為,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應予處罰。 | 2025年5月2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繳納罰款 |
5 | 閩泉石城管執法罰決〔2025〕033號 | 葉秀枝 | 2025年4月7日 |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 葉秀枝于2022年1月對其位于石獅市西洋路1號碧桂園7號樓1805室的房產進行改造,在原有層間框架梁上增加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涉嫌存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的違法行為,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應予處罰。 | 2025年5月28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繳納罰款 |
6 | 閩泉石城管執法罰決〔2025〕042號 | 謝福建 | 2025年5月26日 | 產生、收集廚余垃圾的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未將廚余垃圾交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 | 行政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款及《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 | 2025年5月26日,謝福建在石獅市鳳里街道鎮中路和金星路交叉口收集廚余垃圾,未將廚余垃圾交由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今年已有十余次。其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及《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款及《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應予處罰。 | 2025年5月29日 | 一般程序 | 自行繳納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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