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5115-3000-2025-00015
- 發布機構:石獅市財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6
- 標題:石獅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25年重點績效評價有關工作的通知
- 備注/文號:獅財績〔2025〕3號
- 發布日期:2025-06-06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辦發〔2019〕42號)和《中共石獅市委辦公室 石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獅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獅委辦發〔2019〕12號)文件要求,進一步強化財政支出績效理念和責任意識,規范財政資金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2025年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要點安排,現就2025年重點績效評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項目
著重選擇市委、市政府關心、社會各界關注、與經濟社會密切相關、規模較大的重大政策項目及專項債等相關項目(詳見附件1)。
二、評價時間和評價方式
2025年6月9日—9月15日,采取委托第三方機構評價為主、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查閱資料、現場調研核實等方法開展。
三、三、評價主要依據
(一)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重點任務要求;
(三)部門職責相關規定;
(四)相關行業政策、行業標準及專業技術規范;
(五)預算管理制度及辦法,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財務和會計資料;
(六)項目設立的政策依據和目標,預算執行情況,年度決算報告、項目決算或收報告等相關材料;
(七)本級人大審查結果報告、審計報告及決定,財政監督檢查報告等;
(八)其他相關資料。
四、工作流程
(一)市財政局委托相關人員組成評價工作組,深入被評價單位開展前期調研,收集績效評價相關數據資料,形成績效評價工作方案,并召集被評價單位、財政局相關業務股室、有關中介機構和專家,對評價工作方案進行評審論證。
(二)評價工作組根據評審通過的評價工作方案,深入被評價單位進行績效評價工作,核實有關情況并形成初步結論,并于7月31日前向市財政局遞交績效評價報告初稿。
(三)市財政局對績效評價報告初稿進行審核,并征求被評價單位意見后,綜合分析后由委托機構形成最終結論,并按程序向市人大、市政府相關部門反饋績效評價結果。
(四)被評價單位要針對評價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時落實整改,并將整改情況按時報送市財政局,評價結果及整改落實情況將作為下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五、評價等級及應用
績效評價結果采用評分和評級相結合的方式,總分值為100分,分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評價得分高于90分(含)的為優;得分在80(含)—90分的為良;得分在60(含)—80分的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原則上,對評價等級為優的,根據情況予以支持;對評價等級為“良”的項目,適當調減下一年度預算;對績效評價等級為“中”的項目,按不低于20%的比例扣減下一年度預算;對績效評價等級為“差”的項目,沉淀資金一律按規定收回財政統籌,下一年度預算不再安排;對不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據情況相應調減預算或整改到位后再予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門要積極做好協調配合工作,并督促項目實施單位積極配合評價工作組做好本次績效評價工作,參照財政績效評價方式組織對部門本級及所屬單位專項資金實行部門評價。
(二)各項目實施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請各單位于2025年6月6日前將相關項目的具體負責人及分管領導聯系方式報送財政局績效管理股),加強與財政部門及第三方評價機構的溝通聯系,及時向評價工作組提供項目相關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按要求向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報送整改落實情況,推動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常態化。
附件:1.2025年石獅市財政重點(整體)項目績效評價清單
2.2025年重點績效評價第三方機構聯系方式及資料清單
石獅市財政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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