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會不得收取畢業照拍攝費用
本報訊 5月23日,泉州市教育局下發《關于規范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畢業照拍攝收費的通知》,明確禁止家委會以任何名義統一組織、收取畢業照拍攝費用。
據悉,為嚴格落實教育收費管理相關規定,維護正常的教育收費秩序和學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泉州市教育局就規范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畢業照拍攝收費作出明確要求:
一是集體畢業照拍攝費用不得轉嫁給家長。學校應組織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的集體畢業照,拍攝堅持“簡樸、溫馨、教育為本”原則,所需費用由學校承擔,不得向家長收費。
二是家委會不得以任何名義統一組織、收取畢業照拍攝費用。學校作為教育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增強教育收費自律意識,加強對家委會的監督指導,明確家委會職責邊界,不得默許或暗示家委會代行收費職能,不得以“集體活動”“班級留念”等名義代收畢業照相關費用。如發現家委會存在違規收費行為,學校須第一時間制止并妥善處理,主動向家長說明情況并退費。除集體畢業照以外,仍有需要入校拍攝畢業留念照的家長及學生,可以由學校安排時間方便家長、學生入校拍攝,不得收取場地費用。
據悉,泉州市教育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教育收費監管,結合每年的教育收費檢查,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對違反各項教育收費規定的,一經發現將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記者 許小雄)
據悉,為嚴格落實教育收費管理相關規定,維護正常的教育收費秩序和學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泉州市教育局就規范全市中小學(幼兒園)畢業照拍攝收費作出明確要求:
一是集體畢業照拍攝費用不得轉嫁給家長。學校應組織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的集體畢業照,拍攝堅持“簡樸、溫馨、教育為本”原則,所需費用由學校承擔,不得向家長收費。
二是家委會不得以任何名義統一組織、收取畢業照拍攝費用。學校作為教育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增強教育收費自律意識,加強對家委會的監督指導,明確家委會職責邊界,不得默許或暗示家委會代行收費職能,不得以“集體活動”“班級留念”等名義代收畢業照相關費用。如發現家委會存在違規收費行為,學校須第一時間制止并妥善處理,主動向家長說明情況并退費。除集體畢業照以外,仍有需要入校拍攝畢業留念照的家長及學生,可以由學校安排時間方便家長、學生入校拍攝,不得收取場地費用。
據悉,泉州市教育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教育收費監管,結合每年的教育收費檢查,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對違反各項教育收費規定的,一經發現將依法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記者 許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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